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的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受到限制的情况;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网络竞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广州产权交易所视情况决定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惠州富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惠东县平山镇泰园银基商贸中心东南面地段
所在地区
惠州
法定代表人
郭计景
成立时间
2007年7月23日
注册资本(万元)
13680万元
币种
人民币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
组织机构代码
664952194
经营规模
小
经营范围
在惠东县泰园银基商贸中心东南面地段65000平方米土地,开发并建设商贸城(包括步行街商铺和商业写字楼)、酒店(中西餐厅、会议室),并对所建物业进行销售、租赁及经营管理(酒店项目筹建,不得经营)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1
惠东盟兴大酒店有限公司
100%
三、其他披露信息
重要信息 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因历史原因,标的公司须偿还债务约人民币2.4亿元(广州产权交易所在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转让方、各方债权人和意向受让方召开债权债务协调会议,由转让方、各方债权人和意向受让方共同商洽并书面确认债权债务最终具体数额)。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参与 □ 不参与□ (如管理层拟参与受让,另须填写《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1000万元人民币
758319584
中
持有产(股)权比例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转让价格
万元
批准单位名称
惠东盟兴大酒店有限公司股东会
批准文号
批准类型
股东会决议
内部审议情况
监管(非国资类型为非必填)
国资监管类型
央企□ 非央企√
企业产权隶属关系
央企□ 外地企业√ 本地企业□
类型
国资□ 非国资√
法人√ 自然人□
五、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A、一次性付款 □B、分期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转让方按标的公司现状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 2.受让方认可并承诺按标的公司现状受让标的公司100%股权。 3.转让前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公司依法享有和承担。 4.本次交易标的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交易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5.交易双方同意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对交易资金进行监管,受让方应按要求将全部受让价款划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6.受让价款须优先用于支付广州产权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及清偿确认的债务。如受让价款扣除交易服务费及清偿债务后有剩余的,经交易双方书面确认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不计息地将其余额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受让方在支付全部受让价款后,转让方负责配合受让方办理标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在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时,提供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银行存款证明。 3.受让方的受让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万元)
2000万元
交纳方式
□ 现金 □ 支票 □ 汇票 □ 网上支付 □ 本票 □ 银行保单 √ 其他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交纳。
六、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A、网络竞价 (□多次竞价 □一次竞价 □权重竞价)□B、拍卖□C、招投标 √D、其他 (□专家评审、□其他竞价方式)
七、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广州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崔小姐
联系电话
020-87383100-399
交易机构传真
020-87383306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广州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惠州富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2012-08-03 | 广州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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