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名称 中建三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0.5326%股权 项目编号G312SH1006498 挂牌价格1111.77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2012-11-15 挂牌期满日期2012-12-13 标的所在地区 湖北 标的所属行业 建筑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建三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武汉市关山路552号 法定代表人 陈华元 成立时间 2003-12-29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663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75701313-7 经营范围 各类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咨询、建筑技术开发与转让、机械设备租赁、路桥建设、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批发。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97.1595%
2 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7753%
3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0.5326%
4 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0.5326%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465609.300000万元 78187.080000万元 51374.14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517996.540000万元 3297045.420000万元 220951.120000万元
审计机构 华会计华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599329.020000万元 64657.470000万元 65147.03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340392.880000万元 2116657.460000万元 223735.420000万元
审计机构 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6-30 3769033.110000万元 34887.420000万元 20461.97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885218.430000万元 3644032.640000万元 241185.79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0-22 评估基准日 2011-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11181.910000万元
长期投资 889.680000万元
固定资产 157.300000万元
无形资产 1.470000万元
其它资产 309.65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2541.06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11247.250000万元
负债总计 11555.09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985.970000万元 1111.77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11.77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2、详见评估、审计报告。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评估、审计报告。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111.77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获得资格确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300万元交易保证金支付至交易所指定帐户。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直接转为产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经过竞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直接转为产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定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所指定帐户。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为对如下内容做出的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已缴纳的保证金将全部被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4)在竞价程序中各竞买人均未报价的;(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4.办理标的工商变更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为便于给标的企业提供支持,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持续经营5年以上(截止意向受让方举牌之日止)的从事建筑行业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2.鉴于建筑行业企业垫资行为普遍,对资金需求较大,为确保意向受让方有能力支持标的企业发展,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企业连续3年盈利,且连续3年每年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须提供本项目挂牌期间出具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商业信用,须书面承诺近三年企业在工商、税务、银行和司法等部门无违法违规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信托及委托方式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武昌大道105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0.532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0.532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证券时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朱爱省 联系电话 021-63410721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谭雪峰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22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受托机构电话 027-67885685 受托机构联系人 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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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三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转让0.5326%股权
2012-11-16 |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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