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CSW20130909002 显示编号: 12011300491 项目名称: 天津市南开区密云一支路9号房产 申报单位: 飞马(天津)缝纫机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天津市伊尔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820290126 联系人:王国春 挂牌起始日期:2013-09-10 终止日期: 2013-09-18 所属单位: 飞马(天津)缝纫机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经济开发区兴华道26号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所有制形式: 其他 联系人:王国春 联系电话: 13820290126 评估价:3517.0万元 挂牌价:4000.0万元 受让要求: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之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之判断并确认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已完成对该标的现场状况的实地踏勘,且认可该标的现状。 2、如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如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完成交易,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经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其竞价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成交方的保证金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原路径退还。3、在产权交易竞价过程中发生的竞价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产权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 4、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帐户缴纳挂牌价30%的交易保证金。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扣留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补偿。⑴已获得了受让资格且缴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⑵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后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均不出价导致最终无法确定受让方的;⑶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最终确定的受让方,应当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的期限,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的50%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含已缴纳的保证金);产权过户后余款一次性打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重大事项批露:标的情况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附件 备注 建筑面积:11983.5平方米;占地面积:8816.4平方米。 |
天津市南开区密云一支路9号房产出让公告
2013-09-10 |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