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国有产权转让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时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拍卖方式,信息公告期限自动延长至拍卖公告截止日。
项目编号:GY012013-00185B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深圳市龙岗区供销合作联社横岗社加油站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镇荷坳村
法定代表人:廖春凡
企业类型:集体
成立时间:1986年4月11日
经营范围:成品油类(凭《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经营);小百货,汽车洗车服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有效期至2012年9月22日)。
主营业务:成品油零售
职工人数:24
有限责任公司其它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
管理层是否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持有比例:否
管理层及关联方是否有受让意向、拟受让比例:否
内部决策:深圳市龙岗区供销合作联社横岗社加油站决议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大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1、深圳市龙岗区供销合作联社横岗社 100%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3年7月29日
评估基准日:2012年11月30日
资产总额(万元):1344.16
负债总额(万元):919.25
净资产(万元):424.9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424.91
标的企业审计数据(截止2012年11月30日)
资产总额(万元):956.32
负债总额(万元):919.25
所有者权益(万元):37.07
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3235.11
2011年利润总额(万元):2.78
2011年净利润(万元):2.70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深圳市龙岗区供销合作联社横岗社加油站100%产权
挂牌价格(万元):424.91
是否需要求购方缴纳保证金及缴纳时间:须缴纳保证金人民币212万元;挂牌期间缴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股权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违约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未成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则予以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2013年9月25日至2013年10月25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公开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转让形式:整体
是否续聘标的企业员工:是
标的企业债权债务处置:由标的企业承继,转让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 深圳市龙岗区供销合作联社横岗社加油站(下称加油站)系深圳市龙岗区供销合作联社横岗社(下称横岗社)与原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镇荷坳村经济发展公司合作开办。加油站用地是横岗社向荷坳村经济发展公司租赁,将于2019年5月12日到期。受让方中标后,须和现“深圳市横岗红荷股份合作公司“(原”荷坳经济发展公司“)与横岗社共同签订协议,将1989年5月12日原荷坳经济发展公司和横岗供销社签订的《合作合同书》的乙方变更为受让方。受让方须认可并遵守原有的《合作合同书》及相关协议。在合同期满后,原加油站的不动产归荷坳村经济发展公司所有。此外,转让方不能确保到期能够续签租赁合同,受让方需自行解决场地租赁问题。
2、 加油站由深圳市江长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江长实业)承包经营,根据横岗社和江长实业签订的《加油站承包合同书》,加油站承包合同到期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承包方每月固定上交承包款人民币7000元。在评估基准日前横岗社已购置原加油站但属于承包方江长实业的全部固定资产,购置后原承包合同不变。受让方中标后,须和原来承包方与横岗社签订协议,将原有的横岗社和江长实业签订的《加油站承包合同书》的甲方变更为受让方。加油站转让成功后,受让方须认可并遵守原有的《加油站承包合同书》及相关协议,2019年3月31日前加油站应由江长实业继续承包经营,受让方收取加油站承包款每月人民币7000元。
3、 加油站《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于2014年6月7日到期,《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则于2016年8月16日到期;受让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行负责加油站的各种证照变更手续的办理。
4、 鉴于成品油经营许可证有经营期限,场地使用权有租赁期限,转让方均不负责期满后的续期事项,且加油站由江长实业承包经营,受让方预期收益每年为人民币84000元。转让方按加油站的现状进行转让,提醒受让方对标的企业现状进行充分调查,对于标的产权转让后可能出现问题或风险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均不负责。
5、 本次标的产权是否可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核实,并由受让人承担能否过户的风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深圳市龙岗区供销合作联社横岗社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圩镇
法定代表人:邓航建
注册资本(万元):131
企业性质:集体
监管机构(部门):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深圳市龙岗区供销合作联社横岗社加油站整体资产的批复》(深龙资字【2013】113号)
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比例:100%
本次转让股权比例:100%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690754 王小姐 0755-83002323 韩先生
业务投诉电话:0755-83690834 祝小姐
传 真:0755-83690661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4层
网 址:www.eoechina.com.cn;www.sotcbb.com
保证金账户
户 名: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高新园支行
账 号:4000 0919 1910 0006 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