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S022013-00008AP
受委托,兹定于2013年11月19日下午15时整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河源分中心(河源市建设大道西19号友力商务大厦B座2楼)以网络拍卖方式拍卖如下标的:
位于紫金县紫城镇秋江中路96号的房地产(土地使用证号:紫国用[2001]第16210142287号;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0282052号、第C0282051),起拍价:人民币1923505元,保证金:人民币19万元。
上述标的物带租约转让,按实际现状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11月15日16时前缴纳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户名:紫金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紫金县支行;帐号:2006002729200010476),竞买人须在进账单上注明案号(案号:(2013) 河紫法执字第126号),凭法院财务出具的收款收据,并于拍卖日前一天带齐有效相关证件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河源分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委托方只提供法律文书,该标的能否办理产权证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当地财产管理部门咨询,过户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不负责清场。
法院监督电话:0762-7839035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站:http://rmfysszc.gov.cn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www.sotcbb.com
河源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gdhycq.com
展示时间:2013年11月14日、15日(电话预约);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
联系地址:河源市建设大道西19号友力商务大厦B座2楼(联交所)、三楼(拍卖行)
业务咨询电话:0762-3810999(刘生)0762-3665889(欧阳女士)0755- 83690803(刘先生)
深圳联交所监督电话:0755-83690834(祝小姐)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广东三友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日
竞买须知
拍卖标的:紫金县紫城镇秋江中路96号房地产(土地使用证号:紫国用[2001]第16210142287号;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0282052号、第C0282051)
拍卖日期:2013年11月19日下午15时整
竞价网站:http:// rmfysszc.gov.cn/ (点击“网上竞价”,登录系统)
组织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拍卖机构:广东三友拍卖行有限公司
参考起拍价:人民币1923505元
竞买须知
本所受法院委托,依法对上述拍卖标的进行公开网络拍卖,为保证竞买人公平参与司法拍卖,本所对竞买人进行竞买登记时告知如下:
1、本竞买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参加本次网络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必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本《竞买须知》,并对自己按照本《竞买须知》参与网络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
2、竞买人须在2013年11月15日16:00时前将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紫金县支行;户名:紫金县人民法院;账号:2006002729200010476),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3、竞买人须在2013年11月15日17:00前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河源分中心(下称“河源分中心”)办理报名、登记竞买手续,签署《竞买须知》、获取竞买账号及竞买权限、密码。
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参与竞买即表明其同意并接受本《竞买须知》的相关条款及规定。
4、本次网络拍卖的拍卖标的以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网络拍卖最后成交价不包含拍卖佣金和办理相关手续时所发生的关联费用。
河源分中心和拍卖机构提供的拍品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并对现有的资料进行解释,资料不足部分,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竞买人应认真咨询、详细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河源分中心和拍卖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一经报名参加本次网络拍卖,河源分中心和拍卖机构即视为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包括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得反悔。未经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了解而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本次拍卖采用网络拍卖方式进行,竞买人应当严格按照报价时间和报价程序参与竞价,未按照报价时间和报价程序登陆网站将自动失去受让资格,不得再参与报价。
本次网络拍卖采取多次报价方式,竞价由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组成,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自由竞价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的起始价为自由报价的最高应价,延时报价期可由多个延时报价周期组成,延时报价期为60秒。延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重置新的延时报价周期;在一个延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
6、竞买人应切实保护自己的竞买人账号及密码,不得向他人泄露注册信息。若因竞买人的用户名、密码被盗用而造成的损失,竞买人须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7、竞买人应提前熟悉报价环境,并遵守组织方相关规定;通过自备终端参与报价活动的竞买人应尽量采用高速稳定的带宽以及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通过公共环境参与报价活动的竞买人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报价系统。
8、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本次网络拍卖活动中止:
8.1 在报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网络系统等其他因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组织人可根据情况决定予以中止(暂停);
8.2 组织人确定应当中止活动的其他情形。
报价中止的,当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因素消除后,组织人在调整时间后继续进行。若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在原基础上继续报价,若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报价。
9、竞买人竞拍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须按以下收费标准支付网络拍卖佣金:
拍卖成交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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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佣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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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佣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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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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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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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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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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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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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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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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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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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100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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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元至10000万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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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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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500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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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万元以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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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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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10000)*0.5%+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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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佣金直接汇入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河源分行;户名:河源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账号:125010516010002763)。
10、网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拍卖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与拍卖机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网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已经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剩余价款于3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紫金县支行;户名:紫金县人民法院;账号:2006002729200010476),并在进账单上注明执行案号。
买受人超过约定期限未能付清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情形视为根本违约。委托法院有权没收其交纳的保证金,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诉的权利。
11、竞买人如有违反本须知条款的行为,将被取消竞买资格,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诉的权利。
12、过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后,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由买受人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过户的全部税金及费用,买受人未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本拍卖标的的权属转移变更登记,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河源分中心和拍卖机构不承担责任。
13、特别提示:本次司法拍卖在网络拍卖前可能会因各种原因接到委托法院的通知,暂缓、中止、终止、撤回此次司法拍卖项目,因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法院、拍卖机构、河源分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4、特别要求说明:本次司法拍卖标的物按现状带租约拍卖,能否办理产权证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当地房管部门咨询。
15、本须知如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办理。
本须知我(单位)已阅读并认可,同时我也了解该标的的全部情况,并愿意在成为买受人时严格遵守本竞买须知的所有条款。
(签字、盖章):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广东三友拍卖行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