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Y022015-00154C 标的(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海景广场、榆园房产 标的(项目)介绍: 1、海景广场住宅: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路与工业二路交叉口,紧邻海上世界片区,建成于90年代。本次转让标的均为红本房地产证,房产用途为住宅,为框架结构,使用年限:50年,从1995年5月10日至2045年5月9日止。该6套建筑面积共计921.48㎡,均已出租,以现状分2项标的打包转让。截止2015年4月30日,标的评估价值合计人民币2538.2092万元。 2、榆园二期商铺: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近海路西、桂园北路北,建成于90年代末。本次转让标的共计23套,均为红本房地产证。建筑面积共计1513.97㎡,房产用途为商业,为砖混结构,使用年限:70年,自1998年8月20日至2068年8月19日止。该23套商铺大部分已出租,以现状整体打包转让。截止2015年4月30日,标的评估价值合计人民币9756.4545万元。
标的(项目)所属单位:1、深圳蛇口工业区职工住宅有限公司;2、深圳市招商置地投资有限公司 内部决策:1、《关于公开挂牌、拍卖转让紫竹园137套住宅、榆园二期B区住宅楼23套商铺房产的决议》; 2、《关于公开挂牌、拍卖转让海景广场23套房产的决议》 标的(项目)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5年8月13日 评估机构: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估价基准日:2015年4月30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海景广场6套住宅人民币2538.2092万元; 榆园二期B区住宅楼23套商铺人民币9756.4545万元。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海景广场、榆园房产
挂牌价格:合计人民币12040.84278万元:
是否需要求购方缴纳保证金及缴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挂牌截止日17:30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缴纳交易保证金,其中海景广场打包住宅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项;榆园二期B区商铺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
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时需在银行转账时备注栏明确备注意向受让项目名称(海景广场或榆园),若存在代付保证金情况,还需备注代付人及被代付人名称(如:XX代XX支付XX项目保证金)。
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如果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保证金将被相应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有不实或虚假材料;(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与甲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或未能履行其他后续义务导致违约的。如出现上述情形中任何一种,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相关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保证金。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及时间: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在2015年12月15日前将交易价款汇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挂牌起止日期: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2月2日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一名称:深圳蛇口工业区职工住宅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31号万海大厦A座5楼 法定代表人:陈明刚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20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二名称:深圳市招商置地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沿山路43号创业壹号大楼A栋402室 法定代表人:陈明刚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50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监管机构(部门):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处置蛇口、香港及上海零星物业的批复》(招财务函字﹝2015﹞371号)
附件: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海景广场、榆园房产明细表》 二、《产权交易合同》文本 三、《租赁清单》 |
深圳南山区蛇口海景广场、榆园房产1.2亿转让
2015-11-06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