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国土地市场依旧延续去年以来的冷清状态,流拍和低价成交频频出现。据统计,北京、上海、杭州、重庆等全国20个重点城市今年以来土地流拍合计为107宗,按照推出价格计算总计为138亿元。流拍地块中住宅类用地为52宗,占比接近五成。
销售回款将成为资金较为紧张的房企的唯一选择。
今年房价在盘整中将有所回落。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国内经济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特别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会议提出了确保稳增长的11项措施,其中一项是“稳定和严格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人们要问:既然房地产业也面临着经营业绩下行的压力,为什么确保稳增长的措施中,还要采取一项“稳定和严格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呢?原因是:房地产业是我国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巨大的规模,决定了制定房地产业的产业政策,必须服从全国宏观经济调控目标,而不能局限在房地产业一个行业的利益需要。
首先,调控房地产市场是扩大内需的需要。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正确处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三者的关系”。这就要求我们不能回到依靠投资、出口拉动经济的老路上去,而要着力发展内需。房地产业的投资量非常大,可以迅速拉动GDP增长,技术含量不高,进入门槛较低,因此已经吹起了一个产能过剩的泡沫,房地产行业的巨额库存就是证明。因此,以抑制投机和投资性需求这个要害问题为主要目标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就要坚持不动摇。只有这样,才能使房价回到正常水平,否则,不断攀升的房价将吸干百姓的储蓄,百姓就无钱购买其他消费品,内需就无法扩大。
其次,调控房地产市场,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需要。房地产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如果任由房地产泡沫的持续发酵,势必会引起国内财富进一步向房地产方向投资、转移,加剧经济结构的不合理,挤占国家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所需的资金,再加上外贸和投资的业绩下滑,国内的实体经济必将进一步削弱,房价上涨、通胀和失业率增加的交互作用将危及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调控房地产市场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需要。如果不能有效抑制房价和房租的不断攀升,相当多的百姓不能实现“住有其居”,就有悖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原则,不利于社会的和谐。
那么,房地产公司应采取什么对策呢?温总理在今年两会后的记者会上关于房价调控的一系列观点,值得房地产公司认真地理解、消化,不难找到实现自身结构调整和发展的思路。
第一,要正确理解住房市场的刚性需求,根据国情来满足这种需求。温总理承认我国13亿人口对住房的刚性需求是长期的,但是他认为,“住有其居”不应理解为“居有其屋”(即拥有产权)。从方向上看,应该鼓励更多的人租房,也就是说,今后应该多发展廉租房。
第二,要防止房地产业盲目发展,出现泡沫。泡沫一旦破灭,不仅影响房地产市场,而且会拖累整个经济。挤泡沫,必然会推动房地产业的兼并重组,淘汰一批企业、转型一批企业。
第三,回归合理的房价,应该是使房价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房价与成本和合理的利润相匹配。温总理指出,一些地方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因此,调控不能放松。
第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无疑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即充分利用市场这只手。但是政府这只手也不可缺少,因为它能通过限购、限贷、加税、规划城镇保证性安居工程等政策以及克服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等弊端,保证稳定和促进公平。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房地产业如果能积极、主动地贯彻、落实中央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我国制止经济下滑趋势、增加内需对经济拉动作用、确保稳增长的目标才能实现,房地产业也才能走上可持续的稳健发展道路。(沈骥如: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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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骥如:楼市不松绑是确保稳增长的需要
2012-05-28 | 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