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
企业自建保障房如何监管?
游走在企业自建房、商品房、限价房之间的风神公社,给正在掀起单位自建保障房大幕的广州提出这样一道现实命题:企业自建保障房如何监管,会不会导致不公平现象出现?
按照计划,广州今年有8家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兴建13395套保障房,其中经适房3160套。
尽管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提出,鼓励单位建设的保障房只局限在公租房,但是已经纳入建设计划的单位自建经适房等却让人如梗在喉。
曹志伟说,他担心这些带有产权的经适房会重蹈覆辙。
“现在看来,我的担心不是多余的。”在今年的广州两会上,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提出提案,建议政府停建、停售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
曹志伟说,保障性住房包括为政府分忧、为员工谋福利的单位自建房,应该以“只租不售”的公租房形式出现,整体确权,而不是每个单元分割产权后出售。如果有一天,保障房建设出现“过剩”,也应该由政府以成本价向单位回购,公开向市场拍卖,而不是成为一部分人“发财致富”的工具。
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也提出,应该多建租赁型保障房,减少限价房和经适房这样带有产权的房子,避免投机客混入其中。
他说,单位建设带有产权的保障房,比自建公租房回笼资金快,减少企业负担,参照西方模式,可以规定住满5年取得20%的产权,住满10年取得50%的产权,住满20年取得80%的产权,住满30年才能取得全部产权,投机客不能短期内出手。
“单位自建保障房应该全部纳入政府部门的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北大公共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世同说,对于企业自建的公租房等,政府虽然开放给企业参与,但绝不意味着就撒手不管,相反还要加强主导作用,抓牢公租房的自主权。
在单位自建房冲动的背后,风神公社“游戏规则”改变引起的争议,也给了未来广州单位建房提了个醒。
“限价房更多是一种探索。”广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琳说,单位自建保障房政策应该在保障房的整体框架内保持较为长期的稳定连贯,但是也需要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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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9 | 《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