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部分3号楼和4号楼业主来到天润福熙大道售楼处与开发商沟通楼房石材问题。
位于北京地铁13号线北苑站附近的天润福熙大道项目,如今已经矗立起好几栋Art Deco风格的建筑。表面看去,这几栋楼并无明显差别,然而据业主罗先生反映称,项目有两栋楼的侧面并未按约定安装石材,取而代之的是涂料,因此,开发商涉嫌偷工减料,欺骗业主。对此说法,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否认欺诈,称都是按照合同内容执行。
业主:天润福熙大道石材变涂料涉嫌欺诈
上周末,几十名业主来到北京天润福熙大道售楼处维权,业主们打出口号称开发商“偷工减料”,涉嫌“商业欺诈”。据业主罗先生对中新网房产频道投诉中称,去年7月份他购买了天润福熙大道项目二期4号楼一套住房,后来在现场发现4号楼东西墙面所用的材料并非开发商承诺的全石材,取而代之的是涂料。涉及石材改涂料的还有同期施工的3号楼东西两侧的墙面,“这与开发商的宣传和承诺不符合”。
“合同上写的外墙是石材和涂料,但是其他楼栋都是石材,而我们这两座楼大面积用了涂料,效果做出来特不好看。”罗先生说。
另据罗先生表示,当初买房就是看中了项目“通体干挂石材”这个卖点,但是开发商并没有说有两栋楼材料使用不一样。记者从业主提供的开发商宣传资料中看到,项目标注为“Art Deco建筑,所有建筑立面均干挂全天然石材……”,而购房合同中对“外墙”一栏的约定内容是“石材幕墙、涂料”。
开发商:按照合同执行未欺诈业主
针对业主的投诉,中新网房产频道电话联系天润福熙大道项目相关负责人潘先生,该负责人并未否认3号楼和4号楼侧面墙体使用涂料的事实。但是,“楼盘的东西墙面使用涂料这一点在合同上业主都是看过的,并不是我们欺诈业主。”潘先生说。
那么,这两栋楼跟其他使用全石材的楼有什么区别?该负责人称,一期和二期的楼房设计不一样,因为是分期开发,二期的这两栋楼有些区别。“当初买房时销售人员应该都解释到了,业主也都看过合同内容,接受之后才签的合同。”
最后,该负责人强调称,“我们是按照合同执行的,如果真的理亏、真有做得不到位的,我们也不会这么坚持。”
律师:项目如有设计变更应该通知业主
对于以上业主与开发商的纠纷,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安百山对中新网房产频道表示,“开发商所使用的材料都是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因此不构成违约。”
安百山律师认为,购房合同中约定是石材和涂料,只要是这两种材料,开发商不构成违约。如果项目的规划设计出现变更,或者项目一期和二期设计不同,开发商应该通知到业主,没有通知开发商要承担责任。
但是,开发商宣传资料中“建筑立面均干挂全天然石材”如何解释?安律师称,购房合同约定的是石材和涂料,所以可以按合同执行。如果宣传的内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就按宣传的内容执行。
一直以来,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因此,安百山律师提醒,业主签购房合同时应该多多留心,双方约定的内容一定要落实在合同里。 |
天润福熙大道被指偷工减料石材纠纷引抗议
2013-05-16 |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