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华网接到富力金港城业主反映,房子住了好几年,可房产证就是迟迟办不下来,“时间少则一两年,多则要拖上三四年,甚至更长时间。”眼看合同日期已到,业主致电花都房管局询问办理进度,得到的说法是:“富力未缴清土地出让金,不能办理。”
收楼逾两年未取得房产证
由于工作调动,业主张先生(化名)希望将房子尽快卖出去,好在异地重新置业,可他2011年购买的房子至今还未取得房产证。
2011年1月张先生购买了富力金港城第七期住宅,并于同年11月收楼,收楼以后工作人员称办理房产证需等待通知。
“2011年11月26日收楼后,一直未收到任何通知,直到去年9月终于通知我去交契税等相关办理材料,而后再无音讯。”张先生告诉记者。
随后他向记者出示了当时所签订的合同,合同中规定:“乙方委托甲方办理产权登记,甲方应当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210个工作日内(不超过210个工作日)到房地产登记机构为乙方办妥产权登记,并将以乙方为产权人的房地产权证交付乙方。”
同时,合同中还提到:“同种情况下,如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办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的,甲方应自预期之日的次日开始,每日按该商品房总价款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预期达到120日的,则乙方有权在该120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
如果按照合同中的规定,张先生已经达到了索赔条件并可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在该份合同之后开发商又制定了另一个“补充协议”。其协议内容将原来的210个工作日改为了730日,而逾期赔偿的标准也有原来的0.05%降至0.01%。
协议的改动,让张先生苦等了两年。但两年期限已过,仍连房产证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先签字再办理业主疑遭霸王条款
按理说,至今未取得房产证的张先生可以向开发商索取一定赔偿,但是一纸声明却将他的希望打破。
2012年9月他前往递交办理材料时,对方向他出示了一份声明,并告知不签这份协议不能交材料。而当时在场的二十几户业主都被迫签了字。
该声明中指出,“贵公司已寄送办证通知给我,但我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前来递交资料办理,因此我同意办理房产证期限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相应顺延。”
“这个就是变相的霸王条款,强制性签字,把延迟办理的原因归结于业主延迟递交材料,而责任由业主自己承担。”张先生说道。
据张先生自己估计,“如果退房自己将会损失上十万,而根据合同中的违约比例来索赔,其赔偿金额不到两万元,连律师费都不够。”
然而,记者发现,不只张先生一家,富力金港城H区的业主普遍存在这样的问题。另一户业主李小姐同是2011年底收楼,至今未取得房产证,“根据原合同上的规定,我们完全可以要求赔偿并取消合同,但是开发商要求签一个免责协议,业主须自愿放弃伸索违约金方可办理房产证。” 律师:逾期未办理可追究开发商责任
在采访过程中,有业主坦言,“在这里买房,房产证等个三四年都正常。”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富力金港城产权证难办?
对此,记者咨询了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谢炎燊,谢律师表示,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原因有很多,一是开发商的证件和手续不齐全,如土地、规划、建设、预售及竣工验收等手续不完备,补办手续又非常复杂;二是整体没有经过规划验收,没有规划验收就无法进行大确权;三是开发商未缴纳相关税费。
谢律师同时强调,如是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办不了房地产权证,其责任则应由开发商来承担,购房者可依据法律和购房合同的约定要求开发商限期履行、支付违约金,并赔偿购房者的损失;也可单方终止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谢律师补充道,“没有哪家开发商不希望尽早办理房产证,之所以不能办理可能存在一些客观原因。”
市国土局:富力地产未缴清土地出让违约金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富力金港城业主迟迟无法办理房产证?对此,记者致电了市房管局花都分局,一名负责人透露,“富力地产未缴清土地出让金,公司业务无法办理,但不影响业主个人业务的办理。”
为了弄清开发商为何不交纳这笔欠款,记者联系到广州市国土局估价所,一位姓梁的负责人表示,“是系统出现问题,现已调试好,业主可正常办理。”
对于广州市国土局估价所和花都区房管局说法不一的情况,记者又再次向广州市国土局土地出让处进行求证,一位姓王的负责人回应称:“富力欠缴项目有十几个,属历史遗留问题,大多是珠江新城的项目未按期缴纳本金,欠缴违约金,目前我们正在核对欠缴金额。”
针对以上情况,记者联系了富力地产相关负责人进行核实,但截至发稿日期,富力方面并未给出任何回应。
多方说法为何不一,富力金港城业主是否能够顺利办理到房产证,新华网将继续跟进报道。 |
广州富力金港城房产证难办业主疑遭霸王条款
2014-04-17 |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