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沉寂了一段时间之后,广州市公租房在年末再度出现供应“井喷”的情况。昨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宣布,推出分配7个房源点共8519套公共租赁住房。这是广州市史上推出数量最大的一批租赁型保障房,2014年12月29日起接受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家庭意向登记,并于2015年3月12日公开进行摇号预分配。
四大原则进行排序并随机配房
(一)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 家庭人口是指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保障人口,4人及以上家庭分配三房一厅,3人户、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分配二房一厅,其他2人户分配一房一厅,1人户分配一房。 三房一厅在满足4人及以上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3人户配租;二房一厅在满足3人户及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其他2人户配租;一房一厅在满足其他2人户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1人户配租。
(二)配租顺序原则 根据《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实施细则》(穗住保〔2013〕49号)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按如下先后顺序进行配租: (1)优先配租对象;优先配租对象包括:①属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②属孤老家庭;③有家庭成员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④属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拆迁),并已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家庭;⑤属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⑥属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⑦属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 (2)第一序列轮候对象,即廉租保障向公租房过渡的申请对象; (3)第二序列轮候对象,即经适房向公租房过渡的申请对象; (4)第三序列即新申请对象中曾参加我市2010年公共租赁住房调查的对象; (5)第三序列的其他对象。 同一配租顺序的申请对象之间按轮候号先后排序。
(三)多房源点选择原则 分配对象可选择多个房源点,其中:首轮分配意向登记1户家庭可选择1~7个房源点;补录分配意向登记1户家庭可选择1~3个房源点。 根据分配对象的配租顺序及所选配租房源点的先后,通过电脑摇号系统确定配租房源点的配租资格。未获配租意向房源点配租资格且愿意服从分配的分配对象,参与剩余房源摇号分配。
(四)楼层分配原则 对孤寡老人及有视力、肢体残疾的(1~3级或重度)残疾人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低层或带电梯房源。
分配方式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将实行首轮分配后再进行补录分配的方式,市住房保障办将根据轮候对象意向登记情况调整最终供应房源数。补录分配房源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首轮分配剩余的房源;二是获配租家庭在配租资格复核前(即2015年4月10日前)放弃配租的房源。
分配对象 首轮分配对象:首轮分配意向登记结束(2015年1月9日)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有效轮候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对象。而取得有效轮候号是指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后审核通过的。
补录分配对象:参加首轮分配后未获分配房源的轮候对象(不含获得首轮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后弃租的家庭)。
父女或母子结构2人家庭可分两房一厅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本次公租房分配在户型与人口对应原则中,基于人性化考虑,首次将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给予分配二房一厅,其他2人户家庭分配一房一厅。
此外,本次对于参加首轮分配后未获分配房源的轮候对象(不含获得首轮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后弃租的家庭),将给予一次补录分配的机会,主要是对在首轮分配意向登记时考虑不够周全的轮候对象给予一次增加其成功配租的机会。如参加补录分配意向登记的家庭少于20户,将取消补录分配。届时,市住房保障办将予以公告。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分配采取先摇号预分配再进行资格复核的方式,经资格复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家庭方可办理入住手续;经资格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轮候及配租资格。在预分配后集中对获得配租的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复核,使审核针对性更强。 |
广州推8519套公租房29日起接受意向登记
2014-12-19 |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