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的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受到限制的情况;?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网络竞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广州产权交易所视情况决定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广州市建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荔湾区康王北路970号荔康大厦316房
所在地区
荔湾区
法定代表人
饶士粦
成立时间
1993年
注册资本(万元)
3035万元
币种
港币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外商投资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
所属行业
房地产开发
组织机构代码
61843361-7
经营规模
中
经营范围
在经市规划局【92】穗城规地0334号文及穗国土建【1993】征(拔)通字第261号文批准使用的龙津东路丰隆西南侧,西城横巷东侧地段开发、建造、销售、出租、管理自建的高级商住楼宇及配套设备
职工人数
16 人 其中:在岗 16 人,离退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州协荣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0%
2
香港长佳发展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
营业收入(万元)
营业利润(万元)
净利润(万元)
0万元
-225.346822万元
-225.8547167万元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15252.195408万元
12921.661046万元
2330.534362万元
审计机构
广东佰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年报□ 季报□ 月报■)
报表日期
2012年6月31 日
-77.918137万元
报表类型
月报
20571.221776万元
18342.745595万元
2228.476181万元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中天衡平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12.5.10
评估基准日
2011.7.31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广东宏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净 资 产(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万元)
内部审议情况
内部决议方式
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原股东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2、转让价款于签订《权益转让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3、该项目涉及回迁安置,总回迁安置户数为94间房。由于该项目的拆迁周期长,回迁户数多,故回迁方案需作调整才能满足现时的回迁安置。近期与回迁户协商回迁方案,大部分业主对回迁方案有异议,故未能签订二次安置协议,直接影响规划调整的审批; 4、由于拖欠工程款,导致工程进度缓慢,影响交楼时间。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参与 □ 不参与 ■ (如管理层拟参与受让,另须填写《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德政中路285号
越秀区
邬杰敏
2200万元
国有控股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19054533-4
转让价格
一元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号
【2010】249
批准类型
批复
监管(非国资类型为非必填)
国资监管类型
央企 □ 非央企■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企业产权隶属关系
本地企业
类型
国资
法人 ■ 自然人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自签订《转让合同》后十天内,受让方需向标的公司提供借款2000万元人民币作为后续开发资金。 2、转让价款于签订《权益转让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鉴于标的公司为中外合作的房地产经营企业,本次产权转让方为中方合作方,为保持公司类型及经营的稳定与持续,避免法律上的障碍,受让方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依法续存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受让方不能为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持续经营达10年以上; 3、受让方需具备房屋拆迁资格,具有10年的拆迁经验,熟悉拆迁条例及各项政策法规; 4、受让方需提供2000万元以上的存款证明;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万元)
3 万元
交纳方式
现金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广州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20-87383100-227
交易机构传真
020-87383306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广州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广州市建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中方股东合作权益
2012-07-31 | 广州产权交易所
我要分享 ▼
Copyright 中地会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1120759号-2 关于中地会 | 联系我们 | 电话:020-22008999 邮箱:8999@zhongdihu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