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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中钢酒店大楼(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82号房地产)
2012-08-07 | 北京产权交易所
项目编号 |
SW1207BJ00073 (点击数:749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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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申请与承诺 |
北京产权交易所:本转让方现委托(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秦皇岛中钢酒店大楼(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82号房地产))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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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中钢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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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秦皇岛中钢酒店大楼(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82号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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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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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12-02-26 |
资产评估值 |
3,937.0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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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3,937.0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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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挂牌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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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2012-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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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日期 |
2012-08-21 |
房 |
坐落位置 |
迎宾路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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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号 |
秦皇岛市房权证秦房字第20010767号 |
目前用途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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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施 |
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电话交换机及配套计算机、生活储水箱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661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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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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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用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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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
坐落位置 |
迎宾路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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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号 |
秦籍国用(2010)第103号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159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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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途 |
商服用地 |
类 型 |
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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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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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用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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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其他 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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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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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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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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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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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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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项目信息发布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1181万元。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3、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标的产权权属过户手续不能履行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受让方保证金,并可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5、受让方在支付除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且在北交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转让方将积极配合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产权权属变更登记手续。6、转、受让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本次转让标的产权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7、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需参照本项目转让公告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详见公告附件1)内容签署交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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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
交纳金额 |
1181.0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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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
项目信息发布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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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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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在转让方必要的配合下,因受让方原因导致转让标的产权权属过户手续不能履行的。⑥网络竞价规则中规定的竞买人违约的其他情况⑦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履行本项目公告要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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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
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被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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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有一次性支付价款能力的自然人。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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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项目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转让方不保证本项目转让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物的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拒绝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2、本项目转让标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1591.43平方米,办理了单独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详见秦籍国用(2010)第10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与其一并转让的还有上述土地上面的房屋建构筑物,面积6618.52平方米,办理了权属证书,详见秦皇岛市房权证秦房字第20010767号房屋所有权证书。在此提醒投资者注意,本项目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构筑物的所有权证书(秦皇岛市房权证秦房字第20010767号)还登记了另外两处房产,该两处房产不在本项目转让标的资产范围内,其也不坐落在本项目转让标的涉及的土地上面,待本项目成交后,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一并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分割及相关变更手续。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当事人已完成对标的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标的全部情况(包括标的转让的风险和瑕疵)并接受本项目公告的所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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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1、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2、标的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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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机构名称 |
G1022 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会员联系人 |
孙先生 |
会员联系电话 |
01062689329,13671286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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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所属部门 |
中央单位业务二部 |
北交所联系人 |
柳岩华 |
北交所联系电话 |
010-66295684 |
秦皇岛中钢酒店大楼(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82号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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