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近期公布了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不少城市设定的房价涨幅大多低于地方生产总值或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幅。但这些目标一经公布,却引发了广泛的争议。笔者认为一方面是因为住房问题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房价近年来一直是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最为关心的商品价格之一;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人们对以往出现的房价“屡调屡涨”局面心有余悸、对调控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保持警惕、对新一轮调控的成效怀有更多期待所致。
房价控制目标,直接影响后市预期和走向;楼市调控的成败,更关系着各级政府的公信力。此次房价控制目标引发的争议,首先凸显出房地产调控中一些亟待弥补的“软肋”。比如,房地产调控亟待增强政策执行的刚性,充分考虑、切实防堵执行过程中的漏洞,确保调控政策落地时不打折扣。
其次,要加快推进相关制度的创新和完善。比如房价统计制度。近年来,时常出现市场机构和统计部门数据差异巨大、市场感受和官方数据大相径庭的尴尬局面。在广泛质疑面前,很多“权威回应”站不住脚,唯有对制度进行改革。
再次,要真正实现信息的公开透明。在房地产领域,市场的传言往往与政府部门的“失声”有关,质疑常常与有关部门的“被动回应”相对。虽然国家三令五申要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但迄今为止不少地方对“房价”高低几何、涨跌几何依然讳莫如深,房价似乎成了一个谜。这种现象亟待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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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调控“软肋”亟待弥补
2011-04-15 |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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