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中央一直把完善保障房制度作为参政议政的一个重点,多次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提出相关提案,建议将解决普通工薪阶层的住房纳入政府住房保障体系,在政府中建立协调机构和机制,逐步推开工作,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住房保障制度。建议受到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并得到有效落实,“居者有其屋”正在逐渐成为现实。
“我有一个梦想,就是希望到2010年时,低保家庭的廉租房能够做到应保尽保。我们应该雪中送炭,首先解决最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这是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在“2007年国际房地产论坛”上的一段动情发言。令人欣慰的是,这一梦想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正在逐渐成为现实。
“十一五”期间,我国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通过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5年间,全国有1140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和360万户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解决。到2010年底,我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已达7%到8%,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0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3平方米。
不可忽视低收入群体
2005年到2006年,正是房改商品化最盛时期。然而,来自民政部的数据显示,2005年城镇低保人数稳定在2200万左右。但是,就住房而言,被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只有32.9万户。为了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2005年,民建中央成立课题组,对廉租房制度落实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来到广东省珠海市,走进下岗职工罗雪花租住的一间车棚。罗雪花满脸愁苦,她和丈夫下岗多年,一家三口靠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现又患有甲亢,治病需要钱。住在这间租来的车棚里,最怕的就是刮风下雨,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她多么盼望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呀。成思危提出,低收入人群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
经过大量调研,民建中央于2006年3月,向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建立城镇廉租房制度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的提案》。2007年2月,成思危又以亲笔信的方式将《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国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建议》报送有关领导。
2006年3月到2007年3月,时任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汪光焘先后三次与民建专家交流,听取民建对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改变工薪阶层住房现状
“我们企业有5万多人,真正能享受廉租房的特困职工只有300多户。上下够不着的‘夹心层’却占到了60%到70%。住房一下子就商品化了,也没个过渡。职工月薪才1000多元,不吃不喝、苦干一年才能买1平方米。什么时候才有能力买到自己的房子?”这是一位企业职工向正在调研的民建中央反映的实际困难。实际上,在城市,像这样既超过了廉租房的准入标准,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阶层”为数不少。他们始终处于城市的边缘,既没有农村人的土地保障,也没有同城人的收入保障,更多的是尴尬与无奈。面对居高不下的房价,使“居者有其屋”的梦想成了他们的奢望。
2008年初,民建中央在为最低收入者和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呼吁后,又把目光转向解决普通工薪阶层住房问题。当年,由全国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第一副主席张榕明带队,继续组织民建会内外专家学者,深入基层,先后赴天津、福州、厦门、北京,同时委托地方组织在沈阳、大连和贵阳,就普通工薪阶层住房的现状、地方政府的解决办法、来自基层的呼声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调研,实地考察了一批保障性住房项目。2009年3月,民建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交《关于解决普通工薪阶层住房问题,完善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提案》。民建中央建议,应将解决普通工薪阶层的住房纳入政府住房保障体系,在政府中建立协调机构和机制,逐步推开工作,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住房保障制度。
把民心工程办好办实
打开“十二五”规划纲要,人们很容易找到以下内容:未来5年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万套,其中2011年开工建设的就达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力度如此之大,让更多中低收入人群看到了安居愿望实现的希望。但同时,实现这些目标还面临不少挑战。保障房建设的资金问题、土地供应问题以及如何让中低收入者住上“放心房”、“舒心房”等问题成为当时大家关注的焦 点。针对这些问题,民建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当前我国公共租赁住房发展的提案》。
谈到这个提案,张榕明感慨颇多:“2011年中央明确1000万套保障房的任务,并以签责任状的形式予以落实。但通过我们多年调研的情况来看,各地情况极其不平衡,有的大城市土地出让金收益大、公积金沉淀多、地方财力又雄厚,保障房建设的资金来源相对充裕。而有的中小城市土地出让金少,本身财力不足,资金来源可能就有较大问题。用地的情况也是如此,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同样需要详细研究。我们在提案中建议,中央政府要进一步做出具体研究,帮助各地解决实际困难,比如中央政府的扶持资金能不能再多一些,土地出让金和公积金的计提比例能否提高一些等。要尽快建立完善长期稳定的保障性住房资金来源保障机制,建立责权对等的中央与地方间转移支付制度,明晰中央和地方的职责和权利。要明确将社会保障性住房财政支出纳入法定支出的范围。下力气研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对于如何使住保障房的老百姓能住得进、住得稳、住得下的问题,张榕明认为,建筑质量和完善配套设施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应加强质量监管,另一方面应加强统筹规划,让中低收入水平的居民不仅有房住,而且生活方便,真正把这一民心工程办好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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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让低收入者居者有其屋
2012-02-01 |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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