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相关媒体报道,近期湖南、湖北正在制订征收房产税政策条例,房产税试点有向全国推广的趋势,消息曝出后,不少人欢欣鼓舞,认为此举必当限制房价,抑制市场回暖。
然而,冷静思考后不难发现,房产税推出,最直接得益的是地方政府,因为在他们财政紧张的当下,房产税的及时推出能减缓因土地出让金锐减带来的财政压力,但对购房者来说,羊毛出在羊身上,房产税的征收一旦步入正轨,长远的来看,最终这一部分经济压力还是会落脚到购房者身上,购房者的经济压力加重,无疑与调控房价的初衷背道而驰,因此笔者认为,用房产税临时医治地方政府财政不足的难题固然可取,但纵观全局,仍是治标不治本之策。
房产税要扩大试点,从法理上到现实上,存在两方面的隐患,从法理上考虑,房产税本就不够名正言顺,根据《物权法》,我国的住宅为建设用地有偿租用,也就是说购房者购置的房产实质上并不拥有其产权,只拥有房子本身这个建筑物的使用权,而购房者单单为使用权,就已经在购房之初已一次性支付包括巨额土地出让金在内的数十项费用,在此基础上再征收房产税有重复征税之嫌。
从现状上讲,已不断有学者指出,中国房价当中,各种名目的税费已经占据了很高的比重,房价要想最终被拉低,降低各种税费才是明智之举。实际上这个道理中央政府并不是不明白,但目前地方政府财源困难可谓燃眉之急,若不及时推出房产税,恐怕地方政府将又通过微调等手段去土地出让金上做文章,短时间内房价就会暴涨,这便与中央调控的思路又不一致了。
因此,我们需要看到目前房地产调控骑虎难下的根源是什么,实际上是在为早些年政府对楼市刺激过大,房价飙升在买单,房地产业现在面临的根本问题,实际仍是地方政府从中收获的利益过大的问题,这才有了开发商、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调控之间的博弈,因此房地产最终的解决办法肯定还是要让国家和地方政府降低一点收益,以便降低楼市开发成本,最终惠及百姓,而很不幸加收房产税却是与这条道路走向相反的方向。
长久以来,因为从房地产中收获的利益过大,因此地方政府在规划建设设施时,如地铁等公共交通配套设施的预算,城中村改造的预算等等,均来自这个过于庞大的数字,这几年部分城市的发展情况也切实说明了这一点:房价一旦失去了上涨动力,各项规划工程往往就被搁置或延后,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区域经济的稳定,若地方财政对楼市的这种依赖进一步加强,恐怕房地产尴尬的现状很难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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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房产税未必能抑制市场回暖
2012-08-24 | 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