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改革问题正成为各方关注的热点。我认为,房产税的目的并不是唯一地为了打压房价,它实质上是以房产保有环节征税形成规范的经济调节杠杆,来形成多种正面效应,包括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合理激励,以及在配套改革中改变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这一改革也是优化我国税制结构和收入再分配的组成部分。
对于保障房与商品房(产权房)的双轨统筹,是优化房地产调控和解决目前房价过高问题的大框架,全概念的住房配置不能只靠市场。首先政策轨上的保障房供给,是政府要牵头做好的“托底”事项。对于商品房价来说,政府不应该再急着用行政手段一味按着它、强力干预它,在市场轨上政府应该主要是管规划、管规则、管收税??收税不光是在交易环节收税(包括遏制炒作的对住房持有人按持有时间递延递减的交易税),而且应该在保有环节的高端征税。
现在为各方所关注的上海、重庆已启动试点的房产税改革,在严格概念上讲,所涉的税种应该是指房地产税或不动产税。在我国现阶段多种因素制约之下,这一改革是在全国人大审批通过、授权国务院制定实施办法的“房产税”框架下启动试点,引入了两个实质性的新机制:一是把房产税覆盖面扩大到一部分消费住房;二是要作一定形式的税基规范,确立房产评估值概念并发展其方法。虽两市试点方案细则不尽相同,但都包含着向较标准的“房地产税”(“不动产税”)靠拢的取向。
我们需要联系现实生活来充分认识此税可能产生的正面效应及其意义。由于社会中的既得利益格局与此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十分复杂、非常敏感、牵动感情,存在公开的和内部的激烈争论。我认为应该推动相关的理性探讨,寻求有利于社会、民族长远根本利益又能助益于较短期经济运行趋向平稳健康的可行性方案,形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真知灼见与创新实践。(贾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
|
征房产税是优化我国税制结构和收入再分配的组成部分
2012-09-03 | 财新网
- 上一篇:城市综合体看似避风港,实则隐藏较大风险
- 下一篇:打破土地财政痼疾必须深化财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