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作为一种创新,作为核心养老模式的一种补充或者辅助,需要各方精心准备、通力合作,期待相关部门把目前已知的困难考虑清楚,各个击破,让公众在养老问题上更有底气和信心。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同时,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要任务,并针对当前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难”、“用地难”、“运营难”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来自央视等媒体的报道显示,《意见》中明确提出的我国将试点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引起了广泛关注与讨论。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简言之就是“以房养老”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银行或者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由这些金融机构按照一定计算方式,定期为老人提供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提供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有学者表示,近30年来,这种养老形式在国外金融市场上有较大发展,尤其在美国、加拿大、英国、新加坡等国均取得一定程度的进展和经验。
随着中国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如何养老越来越成为热门话题。从目前的国情来看,养老保险并未覆盖所有老人,即便是有养老保险也未必能够保证完全衣食无忧。在这样的现实语境下,创新养老模式,保证、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成为大势所趋,以房养老亦成为一种可供选择的模式。实际上,前几年,以房养老模式曾在南京、上海、北京等城市的个别金融机构自发兴起尝试,但均因效果不理想而停滞萎缩。那么,国务院此番提出试点以房养老如何顺利展开?以房养老需要跨过哪些现实障碍?
比如法律规定上的。以房养老到底该怎么养、养多少年,房子的价值如何估算,发生了纠纷怎么办……没有一些基本的标准和原则,任由各地金融机构自己定规矩,恐怕无益于这一模式的健康发展。比如观念上的。不少老人可能会觉得,把房子交给金融机构“换钱”用于自己养老而不是留给子女继承对不起子女,同时这么做可能会让其他人觉得自己的子女不孝、不愿意赡养自己,而如果父母和子女不能就此达成共识,有可能给今后的关系造成隔阂。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具体问题也应认真研究。第一,是房价。房价难免有升有降——升了,抵押房子的老人可能会觉得亏了;降了,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会觉得不划算。房价波动的风险如何分担、利益要不要分享,显然都是有待破解的问题。
第二,是我国住宅用地70年的使用年限。我国人口的平均寿命在延长,当老人决定以房养老时,房子的使用年限可能已经过半甚至更多,而等到老人去世时,这个年限剩得就更少,如此一来,房子的价值还有多少,对相关金融机构来说,有一定的未知风险。虽然根据现行《物权法》的精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续期是免费还是收费,具体怎么操作目前尚无明确说法,这显然也是一个问题。如此一来,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可能会打折扣。毕竟,他们推出以房养老这项服务或者说产品,终归是为了收益,而不是做公益。
一段时间以来,养老金的缺口问题备受关注,养老金双轨制饱受质疑,清华教授“退休后15年开始领养老金,这15年男的去养老院做园丁、女的给老人洗衣服”的建议更引起嘘声一片……种种现象的背后,反映出的是公众对养老质量的焦虑,对养老制度、政策更完善、更科学、更公平的期待。以房养老作为一种创新,作为核心养老模式的一种补充或者辅助,需要各方精心准备、通力合作,期待相关部门把目前已知的困难考虑清楚,各个击破,让公众在养老问题上更有底气和信心。 |
工人日报:以房养老期待逐一破解现实难题
2013-09-17 |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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