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3日,广东省审计厅发布了《广东省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围绕此次公告有关内容,记者采访了广东省审计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卢荣春。
1.记者:请介绍此次广东省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的总体情况。
答:按照国务院要求,在审计署的统一组织下,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以及广东省各级审计机关于2013年8月至9月共组织2063名审计人员,按照“见人、见账、见物,逐笔、逐项审核”的原则,对广东省省本级以及21个地级以上市、121个县(市、区)、1140个镇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此次共审计广东省2173个政府部门和机构、270个融资平台公司、3196个经费补助事业单位、161个公用事业(1536.703, 10.42, 0.68%)单位和996个其他单位,涉及28076个项目、89249笔债务。对每笔债务,审计人员都依法进行了核实和取证,审计结果分别征求了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意见。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广东省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931.64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020.85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212.88亿元。
2.记者:地方政府性债务在广东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主要发挥了哪些积极作用?
答:广东省经济社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近年来,先后建成了一大批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项目。这些项目的投入仅靠财政资金难以满足需求,资金缺口较大,政府性债务发挥了重要的和必要的资金补充作用。
从此次审计情况看,在广东省已支出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322.15亿元中,用于市政建设、交通运输、土地收储、农林水利建设、教科文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的支出5619.49亿元,占88.89%。特别是近年来,政府性债务资金较好地保障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需要,扎实推进了地铁、城际轨道、高速公路、机场、重大水利枢纽等重要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积极推动了教育、住房、医疗卫生、生态环保等重大民生实事和社会事业发展。如2008—2012年期间,广东省新增铁路营运里程858公里、城市轨道交通278公里、高速公路1986公里、港口万吨级以上泊位47个,揭阳潮汕机场、乐昌峡水利枢纽、广州西江引水等重点工程相继建成;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全省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66.3万套、基本建成30.8万套;成功举办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和深圳世界大运会等体育盛会,极大地提升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3.记者:近年来广东省各级政府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近年来,广东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化解存量债务,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等,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广东省在2005年和2007年印发《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我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意见的通知》、《关于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债务的通知》2项制度的基础上,在2011年之后又出台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等债务管理制度,对控制新增债务、化解历史债务、明确偿债责任和建立偿债机制等方面作出了针对性规定,为具体管理措施的实施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并要求实行政府性债务报表的月报、季报和年报。2011年以来,广东省各级政府共出台债务管理制度105项,从债务举借、资金使用及管理等方面进行加强管理。省本级、18个市、58个县(市、区)制定了综合性的债务管理制度,
二是债务风险防范措施不断强化。截至2013年6月底,广东省有8个市和29个县(市、区)建立了债务风险预警制度,省本级以及16个市本级和45个县(市、区)建立了政府性债务偿债(还贷)准备金制度,上述地区各类偿债准备金余额合计578.85亿元。同时,广东省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原则,通过增加预算安排、提高资产开发收益和企业经营效益、出让企业资产(股权)、引入社会资金等措施,对2010年底的部分存量债务进行了处理。其中通过对公益性乡村历史债务的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40.01亿元。
三是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能力有所增强。2010年以来,广东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及其债务,通过注入优质资产、扩大经营范围增收、预算安排资金还贷等方式,提高融资平台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偿债能力。审计了解到,与2010年相比,2012年省市县融资平台公司收入总额和利润总额分别增长46.83%和26.25%,平均资产负债率从65.74%下降到57.86%,下降了7.88个百分点。
四是积极探索自行发债。2011年和2012年,广东省作为国家首批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试点省市,通过公开招标投标方式分别成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91亿元和113亿元。债券发行筹集的资金和还款来源均纳入预算管理,债券资金须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同级人大批准后使用,提高了债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在促进建立更加科学、透明、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做了积极探索。
4.记者:为什么此次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风险分析只用了债务率和逾期债务率两个指标?
答:债务率是指年末债务余额与当年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是衡量债务规模大小的指标。逾期债务率是指年末逾期债务余额占年末债务余额的比重,是反映政府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所占比重的指标。根据国际通行做法,负债率(年末债务余额与GDP的比率)、政府外债与GDP的比率等指标是衡量全国政府性债务风险的,不能用于衡量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所以,此次审计,参考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的通常做法,我们采用了衡量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债务率和逾期债务率两个指标,对2012年底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负担状况进行分析。
5.记者:为什么说目前广东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风险总体可控?
答:审计结果表明,从广东省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性债务的现状和增长速度以及资产与负债的相互关系看,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一是2013年,广东省经济综合实力跃上历史性新台阶。国内生产总值预计达6.23万亿元,突破1万亿美元,总量继续居全国首位;进出口总额达1.09万亿美元;来源于广东的财政总收入16946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分别达7076亿元和3674亿元。我们认为,目前广东省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与经济发展总规模、财政收入等方面是相适应的。
二是从衡量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债务率和逾期债务率两个指标看,截至2012年底,全省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为54.41%。若按照2007年以来,各年度全省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当年偿还本金中,由财政资金实际偿还的最高比率折算后,总债务率为59.41%。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除去应付未付款项形成的逾期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的逾期债务率分别为1.90%、3.39%和1.55%。债务率、逾期债务率两个指标均处于较低水平。
三是截至2013年6月底,广东省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6551.92亿元,比2010年底同口径债务余额5891.76亿元增加660.16亿元,年均增长4.34%,债务规模增长相对较慢。
四是从债务资金的投向看,广东省地方政府性债务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而且形成了大量的优质资产,大多有相应的收入作为偿债保障。
所以,目前广东省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6.记者:审计发现广东省地方政府性债务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此次审计发现广东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有一定程度的依赖。二是部分地区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三是部分地区和单位违规融资、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广东经济社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市政建设、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农林水利、生态建设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但由于财税体制不够完善,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存在资金缺口,地方较普遍通过举债弥补资金缺口。二是国家从法律层面未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加之一些地方和单位的法制意识不强,违规融资、违规使用债务资金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三是虽然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和广东省各级政府陆续出台了一些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但在政府性债务的预算管理、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等方面管理仍显薄弱,制度执行也不到位。
7.记者:针对目前广东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现状以及审计发现的问题,省里将采取什么措施?
答: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次全省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下一步,将针对发现的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整改: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性债务的预算管理和监督。二是落实债务归口管理责任,建立科学有效的政府性债务借、管、用、还相衔接的管理机制。三是积极消化历史债务,健全政府性债务偿还机制,完善偿债风险准备金制度。四是建立和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余额控制机制,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五是建立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问责机制,将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8.记者:下一步将如何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监督?
答:下一步,全省审计机关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监督,建立起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借、管、用、还”各环节的动态化、常态化审计监督机制,并将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与各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地方财政收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等方面的审计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政府性债务状况的审计监督,强化责任追究。通过审计,促进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相关制度,强化和规范债务管理,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债务风险。 |
广东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为6931.64亿
2014-01-24 | 广东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