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这个时候,在流动性过剩推高资产市场价格的背景下,全国两会后北京接连出现三个地王,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一度成为众矢之的。在探讨招拍挂出让制度今后的道路时,我们必须冷静思考以下系列问题:招拍挂出让制度错了吗?划拨或协议出让就能降房价吗?招拍挂出让制度与保民生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吗?
一年的热议过后,结论仍然毋庸质疑:招拍挂出让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在促进市场公开竞争、从源头上防止贪污腐败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大现实作用,未来必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进一步丰富内涵、完善形式、拓宽功能,促进“保民生、促发展”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改革开放经历了从商品市场建设为主,到推进要素市场建设为主的两大历史阶段,土地作为最重要的资源和财富,从一开始就是要素市场建设的核心。从1987年国务院批准着手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到2002年《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发布,招拍挂出让制度是土地市场15年艰辛探索和经验教训的总结。招拍挂出让制度的确立,从源头上堵住了土地批租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权力暗箱操作的巨大漏洞,明确了“三公一诚”即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发挥了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促进了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巩固了制度反腐的成果,直接促进了统一规范、开放有序土地市场的形成,与曾经采用的划拨、协议出让方式相比,招拍挂出让是现阶段所能采用的最为公平透明的土地出让制度,其优势无可替代。
社会上之所以出现“彻底改革招拍挂制度”的呼声,是因为对房价上涨的原因、对招拍挂制度的片面理解造成的。且不说“房价是由需求而不是由成本决定”的基本经济学原理,单看近年来出现的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地王频现问题,其实是国际国内经济形势、货币供应、住房供应和财税体制等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通过招拍挂出让所发现的高地价,恰恰是问题的表象,而不是问题的源头。因此,通过废除招拍挂出让来解决住房市场的供需矛盾,不仅弄错了对象,而且将摧毁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基础。
招拍挂出让制度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摸索建立起来的,其内涵也必将随着改革的深入不断丰富。土地具有资源、资产、资本多重属性,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除资源功能之外,对土地的资产、资本属性的发现,对土地所有权公益和私益特性的发现是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从1992年党的十四大肯定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到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土地要素市场”,招拍挂出让制度体现了市场配置资源的精髓,已上升到《物权法》的高度,并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禁止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抓手。
实践证明,通过制度创新和完善,招拍挂出让制度能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同样也能促进资源配置的公平。近年来,北京、天津、青岛、长沙等城市就完善招拍挂出让制度进行了多项有益尝试,包括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政策性住房面积,综合评标、网上挂牌出让等,有效地解决了政策性住房“地从哪来、钱从哪来、由谁来建”的问题,避免了“贫民窟”的出现和保障房“越建越远、越建越偏”的弊端。
目前,完善招拍挂出让制度的尝试已初见成效。2010年,北京市招拍挂新模式实行后的6个月内,北京商品住宅用地楼面地价降幅达60%,成交溢价率由119%降至27%;青岛市普通商品房配建限价商品房的比例达到了50%;长沙实现了招拍挂出让从“网下运行”到“网上运行”,全程不进行人工干预。这些不断完善招拍挂出让制度的措施,成功实现了土地资源配置“在阳光照耀下向民生倾斜”的目标。
搞明白了以上几个关键性的问题,结论就会不言自明: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市场配置资源的精髓必须坚持,制度的形式和内涵需要与时俱进,并必将在“保民生、促发展”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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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招拍挂:制度可创新 原则须坚持
2013-02-17 |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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